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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C 产品 包装须用电子监管码

http://www.xbsb.com.cn 2008 年 1 月 11 日 西部商报

 

  本报记者 李杨 为您报道 昨日,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( CCC )管理的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有关通知。要求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,方可出厂销售。

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、公布《入网产品目录》(《首批入网产品目录》见附件 2 )和实施办法,逐步将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(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)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( CCC )管理的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。

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产品的生产企业,在申请取得电子监管码、加入电子监管网时,要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、产品商标、产品品牌、保质期、生产日期、检验合格证编号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强制性产品认证( CCC )证书编号等信息。产品销售者对列入《入网产品目录》的产品,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购销台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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